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水务局(简称市水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水务局(简称市水务局)。市水务局是负责该市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加强统筹该市城乡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应急水源地管理、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和水资源循环利用等工作,保障供水安全。市水务局设15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90名。
2018年11月,将北京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归新组建的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将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入市水务局。
北京市水务局(简称市水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门头沟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第一分院、第二分院、第三分院、第四分院(原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和十六个区的检察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文物局(简称市文物局)。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房山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司法局(简称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司法局设14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机关政法专项编制234名。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地方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