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市北京市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部门: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水务局(简称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