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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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

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的决议,须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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