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政府是昌都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汇报工作。
昌都市人民政府是昌都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汇报工作。在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市长负责制。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是2018年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隶属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为本行政区域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地震管理保障。防震减灾政策法规拟定与实施,防震减灾标准制定与实施,防震减灾规划与计划,防震减灾科技管理,地震监测预报管理,防震减灾执法监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应急,防震减灾宣传。
拉萨市人民政府是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山南市人民政府是山南市行政管理机构,驻乃东区。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的水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