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贵州省投资促进局是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厅级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10月新组建的正厅级单位,主要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省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全省性的重大招商活动,督促和推进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工作。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即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是受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履行相应职责。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贵州省国资委”)为贵州省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省国资委党委履行中共贵州省委规定的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贵州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毕节市人民政府成立于2012年1月,是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毕节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和贵州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市长负责制,每届任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