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02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18年10月,将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局)的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自治区统一领导下的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在市委的领导下,按规定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30号),设立自治区教育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是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发〔2000〕19号)精神,组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