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池州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政府办公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百牙中路1号。
池州市人民政府对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池州市人民政府在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根据省委决定,省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省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一个地方政府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省委的工作部门,又是省政府的工作部门,列省委机构序列。其主要职责有许多。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民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09]114号)规定,省民政厅设14个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