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是依据《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的新机构,同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作为国家监察机关,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现任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张巍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简称省地矿局),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地质部黑龙江办事处。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2018年10月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伊春市人民政府是伊春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伊春市伊春区政府新区。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是哈尔滨市的的国家行政机关。
黑龙江省公安厅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是齐齐哈尔市的国家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