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辽宁省纪委、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共辽宁省的纪律检查机关,具有维护党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职能,实行书记负责制。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书记负责制,每届任期五年。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纪委;是在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书记负责制,每届任期五年。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纪委。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河北省纪委、河北省纪委,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在河北省的纪律检查机关,具有维护党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职能,实行书记负责制。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市委工作机构;市监察局是负责全市行政监察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