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江门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政府办公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对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江门市人民政府在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于2011年5月25日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是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厅级。
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2007年6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为省水利厅管理的事业单位。
广东省戒毒管理局是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建制,为省司法厅管理的行政机构。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省人民政府领导,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东省林业局,是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基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而成立的组织,是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