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成立于1950年2月,1955年8月改为包头市人民委员会,1968年2月改为包头市革命委员会,1980年1月恢复。
是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于1950年3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是内蒙古政府主管全省监狱工作的职能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是呼伦贝尔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始建于1972年,1973年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队,1979年成立自治区地震局,为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