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安庆市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由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