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朝阳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55年4月28日公告成立。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