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组成。
省残联是省政府批准的全省残疾人事业团体,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它是由全省各类残疾人的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既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利,又为残疾人服务,同时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动员社会力量,推进残疾人事业。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是经山西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是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团体。
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疾人联合会地方组织,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经全省残疾人代表大会选举,并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江西省残联于1988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受江西省人民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文体等工作。为重视和推动残疾人事业,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工作,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9年。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为归口省政府管理,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独立开展工作、计划单列的正厅级单位。
黑龙江省残联成立于1988年12月,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与政府各部门和地、市、县政府建立直接业务关系。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是我省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残疾人事业团体,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
残疾人联合会(简称残联)是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