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参事工作的机构,具有鲜明的统战性和咨询性。
1995年7月,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广东省文史研究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5]74号)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广东省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是具有统战性、咨询性和荣誉性的工作部门,为正厅级建制。
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皖编〔2000〕7号)精神,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与安徽省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不定级别,是省政府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