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省级分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山西省红十字会,1957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山西省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由省卫生厅代管改为省政府联系。
青海省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是直属省人民政府领导联系的厅级独立机构,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河南省境内的红十字活动始于1911年,省红十字会成立于1954年9月,时称中国红十字会河南省办事处,是全国第一个省级红十字会领导机构。文革期间,河南省红十字会组织全部被迫解散,停止工作。
河北省红十字会,始建于1956年11月,由省卫生厅代管。文革期间撤销,1985年恢复建制。
贵州省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2002年依法理顺管理体制,实现独立运作,由省政府直接领导联系,2004年建立省红十字会党组。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0〕28号) 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将广东红十字会设立为副厅级单位,单独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