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由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