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重庆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原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重庆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作为重庆市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