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省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