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通信管理局是云南省通信管理机关,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通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1月5日正式成立,实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在电信法律法规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对新疆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成立于2001年4月10日,是按照国家电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坚持政企分开、保护竞争、促进发展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下设立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2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地方通信管理局主要职责有关事宜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2〕17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正司局级)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四川省的通信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3月30正式挂牌成立。
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山西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山西省通信行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推动实施山西省“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是依法设立的地方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家信息产业部的领导下,负责对山东省行政区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是宁夏电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依法行使对宁夏电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职权。
内蒙古通信管理局成立于2000年11月15日,是在原内蒙古邮电管理局实现政企分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正局级建制。目前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管理体制,电信管理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直接领导。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组建于2000年11月27日,是对全省电信业实施监管的法定机构,担负全省通信行业的政府监管职能。
根据《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和原信息产业部《关于江西省通信管理局组建方案的批复》要求,2001年2月22日,组建成立了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2001年3月23日,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在实现邮电分营、电信重组和政企分开后,江苏省电信行业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已初步完成。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3月6日正式挂牌成立。
根据“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26号)和信息产业部“关于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组建方案的批复”(信部政20001083号),湖北省通信管理局于2000年11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河南省的通信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是河北省通信行业的主管机构,实行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河北省委、省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法对河北省通信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海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海南省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推动实施海南省“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贵州省的通信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是广东省通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依法行使对广东省电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职权。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是原省邮电管理局实行政企分开、企业重组、深化改革的成果。根据国家邮电体制改革总体部署,1998年邮电系统先后实行寻呼剥离和邮电分营,组建甘肃国信寻呼有限公司(后整建制划归中国联通甘肃省分公司),成立甘肃省邮政局,邮政、电信专业各自独立运行。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为中央垂直管理的正局级建制,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领导体制,是福建省电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依法对福建省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3月1日正式组建成立。这标志着我市新的电信管理体制正式确立,全市电信业开始进入多元竞争、有序发展的新阶段。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位于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8楼,,主要负责通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