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合并,设立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并依法履行职责。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4〕1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14〕13号),设立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