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加挂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02号),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地方金融监管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挂自治区金融工作局牌子。
北京市商务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318号)而组建的政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