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是浙江省主管科技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的。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云南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研究制定自治区的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以及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是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简称科技厅),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省科学技术厅(省委科技工委)是省委、省政府负责全省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
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省科技工作。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挂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是负责辖区内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管理的政府机关。
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省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负责预算归口管理的省级科研机构的财务预算管理。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是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省知识产权局,由省科技厅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是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的省科学技术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河南省科技厅成立了小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花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耐火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盾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生物疫苗与诊断试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六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省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