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于1950年8月建立,1955年2月结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简称省政协)于1955年2月建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简称云南省政协、政协云南省委员会,是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由云南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组成于2018年1月,共设30个界别,委员53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120名,主席、副主席13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委员会简称四川省政协、政协四川省委员会,是四川省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省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和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简称政协陕西省委员会或陕西省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组织,迄今已走过了50多年的光辉历程,在我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促进我市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委员会,简称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山西省政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简称政协山东省委员会或山东省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组织,是山东省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是内蒙古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简称辽宁省政协、政协辽宁省委员会,是在中共辽宁省委领导下,由辽宁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委员会,简称吉林省政协、政协吉林省委员会,是在中共吉林省委领导下,由吉林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1956年,为省政府直属一级行政厅局,主要为省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省直单位提供后勤保障和服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简称湖南省政协、政协湖南省委员会,是在中共湖南省委领导下,由湖南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员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委员会(简称政协湖北省委员会或湖北省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组织,是湖北省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委员会,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地方组织,是在全国政协指导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领导下进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简称河南省政协,是在中共河南省委领导下,由河南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委员会简称河北省政协、政协河北省委员会,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和各民主党派的地方委员会、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委员会于 1955年2月正式成立。从成立到 2002年12月31日 ,贵州省政协经历了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届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至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常委会议在南宁召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简称广东省政协、政协广东省委员会,是在中共广东省委领导下,由广东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简称甘肃省政协、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简称上海市政协、政协上海市委员会,是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地方委员会、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