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是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市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是将原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的。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前身是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是按照《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对外可使用北京市公务员局、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名义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