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文物局。省文物局是省文化厅管理的主管文物工作的副厅级行政机构。加强文物安全监管的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文物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山西省文物局为正厅级建制,是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文物局研究拟定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青海省文物局,是2018年青海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加挂省文物局牌子。
湖南省文物局是属湖南省文化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主管全省文物、博物馆工作。
河南省文物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河南省文物局是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河北省文物局,是2018年河北省机构改革因地制宜设置的单位。
甘肃省文物局成立于1992年9月,是主管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政府职能部门,副厅级建制,归口省文化厅管理。
福建省文物局,作为福建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副厅级。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是将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文物局牌子。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文物局(简称市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