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怀柔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平谷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平谷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平谷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平谷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平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大兴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通州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地方人民政府。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门头沟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丰台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朝阳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海淀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西城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北京全市履行监管改造罪犯的职责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现由北京市司法局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是负责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协调工作和专利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简称市应急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成立北京市统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文物局(简称市文物局)。
1983年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国家实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成立北京市审计局。 北京市审计局是北京市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机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8〕31号),设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市国资委是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市国资委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
北京市商务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318号)而组建的政府机构。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原名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9年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24号),变更为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6年7月22日,根据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相关部署,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水务局(简称市水务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的组织,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房改办)的牌子。
北京市财政局(简称市财政局)是负责本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对外可使用北京市公务员局、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名义开展工作)。
北京市公安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受市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司法局(简称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司法局设14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机关政法专项编制234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挂北京市外国专家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