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
湖南省监察委员会是由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国防科技工业局)更名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技工业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13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市场监管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保留省知识产权局牌子。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4〕1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14〕13号),设立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是本省的法律监督机关。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全省最高一级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简称湖南省政协、政协湖南省委员会,是在中共湖南省委领导下,由湖南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员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 of Hunan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是湖南省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政府(Hun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省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