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自治区主席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区的审计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统一管理和协调。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盟市设公安局,各县(市辖区、旗)设公安局(分局);县(市、区、旗)公安(分)局下设公安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是内蒙古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的一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主席负责制,每届任期五年。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是葫芦岛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1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是盘锦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朝阳市人民政府是朝阳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朝阳大街三段7号。
铁岭市人民政府是铁岭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
辽阳市人民政府是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辽阳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市长负责制。
阜新市人民政府是阜新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阜新市中华路45-6号。
营口市人民政府是营口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是锦州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
丹东市人民政府是丹东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中国辽宁省丹东市银河大街100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是本溪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叶路188-1。
抚顺市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Fushun City) 是抚顺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抚顺市临江路东段。
鞍山市人民政府是鞍山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鞍山市胜利南路36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是大连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是副省级行政机关。
沈阳市人民政府(Shenya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辽宁省经济合作局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辽宁省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中国气象局和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