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馆是重庆市人民政府直属的集中管理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集中管理重庆地区各个历史时期市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部分重要企事业单位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档案的重要基地,也是全市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中心。
重庆市林业局主要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1997年,2000年机构改革时,原市机关事务局和市接待办两个副厅级行政单位合并为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模式,是重庆市主管市级机关后勤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的正厅级行政机构。
重庆市扶贫办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重庆市统计局是重庆的一个政府职能部门。
重庆市体育局是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9]159号),设立重庆市体育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是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局级。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是重庆市机构改革后组建的新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
重庆市国资委是一个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点位于重庆市。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重庆市机构改革后组建的新部门,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重庆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原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重庆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作为重庆市政府组成部门。
2018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重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挂重庆市中医管理局牌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是将市农业委员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重庆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9月,是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人民政府批准,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2016年9月,撤销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整合组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是重庆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是重庆市政府组成部门。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是将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文物局牌子。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将原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重庆市交通局,是将原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更名组建的,将原市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局,将原市交通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民政局是负责重庆市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职能的部门,也是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
重庆市水利局是重庆市政府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议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重庆市财政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重庆市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按照国家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重庆市的财政资金,促进重庆市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重庆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是重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是将原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的。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委员会的有关反垄断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重庆市司法局是国家批准建设的司法部门,属政府机构。地址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指导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对23个区、11个县、4个自治县政府教育工作的“督政”和对各类学校的督导工作,管理、指导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归口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承办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是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