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史研究馆成立于1953年4月28日,当时全称为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不久贵州省人民委员会成立,1955年初更名为贵州省人民委员会文史研究馆。
贵州省地震局是根据省委常委会议纪要九届〔2003〕第72号和省人民政府2003年第28次省长办公会议纪要中有关贵州省地震局机构规格和性质的意见,明确省地震局为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地震工作的副厅级事业单位,由省科学技术厅管理,其业务工作直接对省人民政府负责。
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参与研究拟订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重要文稿和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厅级),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由省农业委员会管理。
贵州省审计厅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省长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省的审计工作,履行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
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制定本规定。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贵州省人民政府部门组成单位。
根据2018年12月21日印发的《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94号), 贵州省能源局是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
贵州科学院(Guizhou Academy of Sciences)成立于1935年9月,为贵州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贵州省教育厅承担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实施国家学位制度,承办贵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商务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贵州省国资委”)为贵州省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省国资委党委履行中共贵州省委规定的职责。
贵州省财政厅是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贵州省统计局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工作,管理全省经济、社会、科技、人口等方面重要数据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管理国情国力和省情省力信息资料的直属机构。同时受国家统计局的业务领导。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Guizhou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是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研究机构,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将原省交通厅的职责,原省建设厅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的职责划入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是2018年贵州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贵州省投资促进局是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厅级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10月新组建的正厅级单位,主要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省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全省性的重大招商活动,督促和推进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工作。
贵州省民政厅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下辖机构,主持省民政厅与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贵州省公安厅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
贵州省司法厅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管理省监狱管理局和省劳动教养管理局。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为贵州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水利厅是贵州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水利事业的职能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综合经济部门,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省自然资源厅)是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下设的机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