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区教育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设置的新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国家行政机关,驻地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号,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那曲市人民政府,成立于2018年5月7日,是西藏第六个地级市人民政府,也是目前全国最年轻、海拔最高的地级市人民政府。
林芝市人民政府是林芝市行政管理机关,林芝市人民政府驻林芝市巴宜区广福大道18号。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是日喀则市行政管理机关。
山南市人民政府是山南市行政管理机构,驻乃东区。
昌都市人民政府是昌都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汇报工作。
拉萨市人民政府是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在自治区主席和审计署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区的审计工作。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西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办公室主任是白曼央宗。
2009年,西藏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后,在原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和原西藏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的基础上新组建了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市设公安局,各县(市辖区、旗)设公安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分)局下设公安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隶属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是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的水利部门。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位于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56号,属自治区人民政府综合经济行政职能部门,承担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内外经济贸易和推进扩大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职责。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5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09〕27号)精神,设立自治区统计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行政规格为正厅级。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管理全区交通运输和实施经营监督的管理部门。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随着民族教育事业的创办和发展,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不断变更和完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是西藏自治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是凉山彝族自治州(简称凉山州)的行政管理机关,位于中国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三岔口南路55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是甘孜藏族自治州的行政管理机关。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行政机关,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州长负责制。
资阳市人民政府是资阳市的行政管理机关。
眉山市人民政府是四川省眉山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