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知识产权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参公管理。工作归口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气象局是中央驻滇单位,它始建于1954年10月,实行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云南省体育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云南省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54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3名)。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外办)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归口管理指导全省外事工作,同时履行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2018年11月5日,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正式挂牌。
云南省审计厅是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主管全省审计业务工作,实行省人民政府和审计署双重领导体制。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局牌子。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云发[2003]20号)精神,设置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领导和管理。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云南省地方民航发展局、云南省地方铁路发展局牌子。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云南省财政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云南省司法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云南省民政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云南省国资委)于2004年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云南省国资委为云南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代表云南省政府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监管范围是纳入云南省财政预算管理的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云南省外国专家局牌子。
云南省公安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云南省的公安工作,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双重领导。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国家依法设在地方行政区划内的省级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和监督指导权。
云南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位于塔里木盆地西北部绿洲,北接天山,西连帕米尔高原,南依喀喇昆仑山脉,东靠塔克拉玛干沙漠。师域西南部与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国家接壤,总面积8163平方公里。
石河子(八师垦区、石河子市)地处天山北麓中段,准噶尔盆地南部,即东经84°58′-86°24′,北纬43°26′-45°20′范围内。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是克拉玛依市行政管理机构。
阿拉尔,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
(一)加强职责: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管理、政务督查和政府法制建设、电子政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是和田地区的行政机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驻和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