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海南省林业局(以下简称省林业局)是主管全省林业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统一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 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 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厅字〔2018〕80 号),制定本规定。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是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政府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设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简称省交通运输厅)是主管全省交通运输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党组书记邓小刚。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是由原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中共海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共海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中共海南省委主管外事工作的工作机关,为正厅级。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0号),设置海南省审计厅,为主管全省审计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制定本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 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 号),设置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以下简称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为主管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是海南省人民政府新组建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 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 号),制定本规定。
海南省档案局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下属机构,现任局长是刘玉峰。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主管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0号),设立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主管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制定本规定。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是海南省主管专利工作和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政府机构,内设保护协调处和专利管理处两个处室,另外还组织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海口代办处日常工作。
海南省司法厅是海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设置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监察委员会是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并向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海南省公安厅是海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海南省的公安工作,受海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双重领导。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0号)设置,为主管海南省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海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是主管全省科技、知识产权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于1954年4月成立,1968年因“文化大革命”海南行政区各级人民检察院被撤销。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省发展改革委)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于2008年7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9月,下辖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和文昌市人民法院等23个基层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南省委员会(简称海南省政协)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坚持突出特点发挥优势,在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留下了履行职能的坚实足印,为海南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和积极的贡献。